南通出口貿易信用保險是一種保護南通出口商免受買方不履行付款義務或因政治風險而導致的損失的保險方式。要求賠償時,您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 保險合同:提供有效的保險合同,包括保單號碼和保險期限等信息。
2. 違約證明:提供買方未履行合同義務的證據,如購銷合同、交付文件、通知違約書等。
3. 賠償申請書:填寫賠償申請表格,包括詳細的損失描述、金額計算和賠償要求等信息。
4. 相關證明文件:根據保險合同的要求,您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證明文件,如扣押通知書、債權轉讓文件、進口國政策變化證明等。
5. 支持文件:提供與損失相關的支持文件,如發(fā)票、裝運文件、支付證明等,以證明損失的發(fā)生和金額。
請注意,具體的賠償要求和所需資料可能會因保險公司和合同而有所不同。建議您與您的保險公司或代理商聯系,了解他們的具體要求,并根據需要提供相應的資料。
南通出口信用保險是國家為了推動本國的南通出口貿易,保障出口企業(yè)的收匯安全而制定的一項由國家財政提供保險準備金的非贏利的政策性保險業(yè)務,一般承保的范圍是人為原因造成的商業(yè)信用風險和政治風險。比如說買方收貨后超過付款期限四個月以上仍未支付貨款的時候你們就可以去進行申請賠償,只要是中信保那邊同意給你購買這個保險的情況下,在承包范圍內的損失都是會給予你們賠付的。一般是需要提供《索賠通知書》和《索賠單明細表》列明的相關文件和單證進行索賠即可。
南通出口信用保險特別針對于我們擔心收不到貨款而不敢接單的情況,其實說白了,南通出口信用保險就是承保企業(yè)應收賬款,以防國外進口商不付款導致我們出口商的損失。一般來說賠付范圍為:政治風險所造成損失的最高賠償比例為90%、破產、無力償付債務、拖欠等其他商業(yè)風險所造成損失的最高賠償比例為90%、買方拒收貨物所造成損失的最高賠償比例為80%。在覺得收不到款的時候你就要向信保公司提交《可能損失通知書》,到時再提交《索賠通知書》和《索賠單明細表》里列明的相關文件和單證就可以索賠了。
理賠環(huán)節(jié)集中體現保險的基本原則
1、最大誠信原則
保險合同是“最大誠信合同”,誠實信用原則貫穿于保險合同簽訂、執(zhí)行的全過程。對被保險人而言,在投保階段應如實告知,在危險增加時應及時通知,在危險發(fā)生后應及時報告,積極主動采取減損措施,與保險人協(xié)力追償;對保險人而言,在簽發(fā)保單之前應將條款內容進行明確的說明,在風險發(fā)生后應及時調查核實,定損賠付,承擔相應的保險責任。
2、保險近因原則
只有對發(fā)生保險事故具有決定性和直接影響的原因屬于保險責任范圍時,保險人對被保險人的收匯損失才承擔相應的保險責任。
3、保險利益原則
投保人對保險標的必須具有法律所承認的經濟上的利害關系。我國保險法明確規(guī)定,保險合同必須有保險利益,不具有保險利益的保險合同為自始無效合同。
4、損失補償原則
發(fā)生承保風險,造成被保險人損失后,保險人應對其損失部分進行賠償,被保險人不能因為保險而有額外獲利。
5、保險分攤原則
短期南通出口信用保險中“比例投保,比例賠償”原則,使得出險后保險雙方對保險標的都具有一定比例的經濟利益,這樣有利于提高被保險人的責任感,即使在獲得賠付后也有動力協(xié)助保險人繼續(xù)進行海外追償。在賠付后追回欠款的情況下,保險人和被保險人將按各自權益比例分攤追回款和追償費用。
6、代位追償原則
被保險人在獲得保險人賠付的同時,要將獲賠部分的權益轉讓給保險人,保險人獲得代位求償權后繼續(xù)進行海外追償,以便最大限度減少損失,維護保險雙方的權益。
企業(yè)按時申報適保范圍內的全部南通出口,如發(fā)生保單所列的風險,企業(yè)可按規(guī)定向南通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索賠。 根據支付方式、信用期限和出口國別的不同,保費從 0.23%至2.81%不等,平均為0.9%。 買家拒付、拒收的,賠付比例為實際損失的80%;其它的為90%。